第三十四章 刘梦荷的惊人身份-《都市之炼气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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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几把冲锋枪啊,一般人恐怕都会被吓尿了,薛崩也是被吓得不轻。

    他是懂得驭鬼之术,身上养着几只厉鬼,不过说到底,他终究是肉体凡胎,哪里抵挡得住枪械的威力?

    若是一两个人,手中拿着手枪这种威力比较低的枪械,薛崩还能偷偷驭使厉鬼袭击,脱离险境。

    可是一群人,拿着冲锋枪,枪口都抵在了身上,稍有一点儿妄动,立马就会被打成筛子。

    除非不要命了,否则都得乖乖地听话,薛崩还不想死呢,只能乖乖地听话了。

    在这个关头,刘梦荷刘大小姐出现了,一张写满各种罪状的纸,要他画押。

    招供了一系列,不管是做过还是没做过的罪状之后,一份协议再次递到了他的面前。

    这是一份卖身锲,上面写满了一系列,必须无条件服从的条款,一旦签了就等于把自己给卖了。

    在十几把冲锋枪的威迫下,薛崩签了这一份卖身锲,签完之后,刘梦荷再次掏出一张,写着各种福利的条约,让他给签了。

    收服一个人,不能只用棍棒,还要加上甜枣的,所以薛崩在这棍棒加甜枣下,屈服了。

    至于事后反悔?

    薛崩开始是有这个念头的,只不过在签了一系列文件之后,被关到一间小黑屋里,在里面呆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他就服服帖帖的,跟在刘梦荷身后,小姐前小姐后的,叫得谄媚不已。

    至于薛崩在小黑屋里,遭遇了什么事情,就连刘梦荷都不知道,因为那是她老爸叫人安排的。

    毕竟不能让一个定时炸弹,跟在宝贝女儿身边。

    从小黑屋出来之后,薛崩一脸严肃地说过,有人告诉他,就他做的那些事情,足够枪毙十次了。

    不过看在他是人才的份上,给他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薛崩好想哭,自己的确做过一些坏事,但还不足以被枪毙啊,最惨也就无期而已。

    古峰了解了事情经过之后,脸上肌肉抽了一抽,很想问一下,薛崩在小黑屋里,到底经历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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