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开篇序曲-《我本三国一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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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汉初平四年(公元193年)的春末夏初,徐州治所郯城以西二十余里的一所无名小村。

    话说此时东汉的年号先是“初平(公元190至193)”,跟着就是“兴平(公元194至195)”,单从字面上来理解的话,颇有国家在渐渐平稳安宁之意,可事实上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祸乱国家的董卓是已经死了两年,但以袁绍为盟主的诸候联盟却并没有发兵去长安救回天子,而是彼此间为了争夺地盘在大打出手,使得黄河中、下游地区战乱不断,同时也因此放任着董卓的旧部李傕、郭汜仍在长安威逼大汉天子,东汉朝庭根本就是名存实亡。

    不过时局乱归乱,但总还有那么几块尚算安宁的地方,像徐州牧陶谦治理的徐州就还说得过去。至少在近几年里,徐州“百姓殷盛,谷米丰赡,流民多归之”(见《三国志·陶谦传》),也因此诸候间的那些个战乱流离,都与这个郯城边上的小村没啥关系……至少是暂时还没啥关系。

    这个无名小村的村民不多,也就三、四十户的样子,当中还有不少是近几年为了躲避战乱而流离到这里的流民。可想而知,这些村民的生活水准并不富足,充其量只能算勉强温饱。但话又说回来,这些村民的生活虽然是穷困了点,但相比起其他的一些州郡却已经是很难得的了,至少他们在这里能有口饭吃,日子过得也还算平静。

    时值四月的春末夏初,天色已经是日暮西垂之时。当时的农家百姓也没啥娱乐活动可言,贫困的村民们也舍不得浪费柴薪来作不必要的照明,故此都已有不少的村民在吃过晚饭之后就准备早早的睡觉了事。

    不过在小村的村口,却有一个二十来岁的年青人正坐在土丘上,望着将要落山的夕阳出神。说起来,这年青人的相貌、身板什么的都很普通,身上穿的也只是一身有些破烂且不怎么合体的粗布衣物,整个人真要丢到人群里根本就毫不起眼。但不知为何,就是这样的一个年青人,细看过去的话,却总会给人一种与这个小村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

    “陆大哥!”

    随着一声童音的呼唤,一个七、八岁的孩童跑到了年青人的身边。也不等年青人说话,这孩童就在年青人的身边坐了下来,然后就眼巴巴的望定了年青人道:“陆大哥,你今天怎么没有吹笛子啊?”

    年青人哑然失笑,曲指在孩童的额前轻叩了一下:“你个臭小平,太阳都快下山了,你不在家里老老实实的呆着,跑到这里来就为了听我吹笛子啊?小心你父母揍你。”

    这个叫小平的孩童摸了摸额头,嘻笑道:“不怕!不过嘛……”

    说着小平上上下下的扫晾了年青人数眼,目光落在了年青人的一头短发上,迟疑着道:“不过家里人总对我说,要我离你远点,而且还说陆大哥你是短发,搞不好是别处受过那个什么、什么刑的人逃到我们这里来的……”

    年青人的脸上划过了几许无奈,叹了口气道:“髡刑,那个字念‘昆’。”

    髡刑,古时刑罚的一种,简单点说就是把头发给削成板寸。

    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废”,因此无论男女都留全发。而髡刑这种刑罚,虽然没有什么肉/体上的痛楚,但在当时却带有强烈的羞辱与贬斥意义,最起码也是在说这个受了髡刑的家伙因为自己犯下的过错,使得其“受之父母”的发肤受损……其实说简单点就是给这个人打下了一个“不忠不孝”的标签。要知道在当时的社会,一个人要是被打上了这样的标签,基本上可就是没脸再见人了的。而这种刑罚,也往往是统治者们用来对付把脸面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知识份子的一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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