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3章 后记一-《魔女倾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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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全部完结了,我是不是该给自己写个后记呢?
中学时代看小说,恨不得那些作者一天更新八万字,然后自己写了才知道,写文真是个漫长又枯燥的事情。需要极大的恒心才能完成,所以弃坑的人有无数。
因为再也找不到一个支撑自己的信念写下去了。
还好,我一直喜欢着我的故事,还好,我只是个大学生,闲暇时每天抽出来两个小时打字,一个月下来挣着全勤就够了自己的生活费。真真是支撑我写下去的动力了。
我喜欢的东西,我的爱情观,我的价值观,都和别人有那么些差异,也许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叶子,但我觉得我就是别的树上的叶子。有一小部分人跟我相似,但是只能,也永远是极少部分。
很佩服那些写过许多完结长篇的作者,以前我看待快餐网文的眼光,跟许多人一样,没有多么崇拜,但是现在才觉得,这是件多么难的事。
之前看个帖子说,唐家三少十年没断过更。我当时就被震惊住了,十年,是整整十年,不是十天半个月,他能把一件事坚持十年,先不说他的书,就这份恒心,我觉得没几个人能做的到。
快节奏,快节奏就是当今社会的代表。
从前,家书抵万金,现在,一个电话就能解决,更加方便,都成地球村了,可为什么我觉得古人所说的远亲不如近邻这么讽刺呢?城市里的人,往往是住在对面都不认识。
我做事风风火火,急性子,对什么东西都是几天的兴趣,从小喜欢语文,但语文课也就那样,听了睡,睡醒了听,喜欢写作文,但是作文字数太少不够我写,看电视就觉得想自己主宰别人的命运,有些故事在脑子形成不会一笑而过,而是想写下来。这就是我最初想当个作家的心态。
我以前以为什么事都很简单,年少轻狂真是好,没有心理负担,还能那么理所当然的天马行空,被现实打击后,我发现原来很多事情,即使努力后都没结果。更不要说以前以为自己轻而易举就能得到呢!
咸阳今天天气挺好,昨天玩游戏有个人问我在哪儿上学,我说咸阳,他竟然没听说过……中国人还有不知道秦始皇的……杀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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