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佛门前的一次明目张胆的勒索事件-《西游记里的那些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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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戒道:“因做了这几年和尚,也略学得些儿。”

    以往杀妖怪,  二话不说直接就打死了,  这次可能还不敢,  因为那是如来佛的人,  猪八戒出的这个主意很好,  是通过法律手段判决的,“将这怪的决。已此情真罪当,再有甚讲!”

    所以大家称赞:“天蓬帅近来知理明律,却好呀!”

    知理明律,  就说明他们是以天条来处决这两个犀牛精的。他们没有错。

    八戒说“因做了这几年和尚,也略学得些儿。”当了和尚,  反学了些法律?  不是的,  是学了些办事的道道。

    犀牛精被当众处决后,  锯下四只角来。孙大圣更有主张,教四位星官将此四只犀角拿上界去,进贡玉帝。把自己带来的二只,  “留一只在府堂镇库,以作向后免征灯油之证;我们带一只去,献灵山佛祖。”

    杀犀牛精,是合伙的生意,  星官杀了一个,  得四个角,  他们杀了两个,  却只得两个角,  利润为什么要这样分成?  孙悟空这样分,  为何叫“更有主张”?

    他们杀的,  叫星官拿去,  星官杀的,  他们拿着,  万一以后追究起来,  大家都可以互相推脱说,  那是他们干的!

    他们留下的这个犀牛角,  说是献给佛祖的,  其实不是,  是他们自己留着的,  他们可以当证据、当把柄一直捏在手里。

    因为当时留在地方政府的那只犀牛角就是当证据使用的!  证明收油的是妖怪,  不是佛!你们以后再不要送油了。“留一只在府堂镇库,以作向后免征灯油之证。”

    这个犀牛角究竟在哪呢?  反正他们不提这件事,  你也不好意思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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