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九十四章 卡拉那个OK-《重生潜入梦》


    第(1/3)页

    “不敢了……不敢了……别闹别闹,门都没关!”韩雪被吓了一跳,她这回是真怕了,洪涛是个无法无天的家伙,说的出来就能做得出来,万一真把他惹急了,那自己这个脸就没地方放了,他可以不要脸,自己真没这个本事。

    谭晶换了一身白色的装束,白色的套装、白色的大衣,衣襟、衣领、兜口的地方都镶着金线编织的简单图案,鞋和小手包也是一样,就连头巾和眼镜的边框居然也是这个风格,看上去很别致,很素雅,像是一只高贵的白天鹅。虽然这次她没穿裙子,但是里面的红色衬衣却是一个大翻领,露出了脖子下面的一大片肌肤,然后用金链子挂着一个绿油油的圆东西,别人可能不知道那是个啥,可是洪涛一眼就能认出来,这是他给谭晶的那块翡翠,她连模样都没变,钻了一个眼儿就给挂脖子上了。

    和谭晶比起来,韩雪的装扮就要保守一点儿,她还是一身黑色的套装,里面是一件碎花的衬衫,衣领和花瓣一样,都是碎褶,围在脖子上,鞋子、皮包也都是黑色的,只是没有戴墨镜,除了谭晶那样怕人认出来的,谁没事儿大晚上出去还带墨镜呢。

    “哎呀,你们俩这是黑白二将啊,来,一边一个,出发!”洪涛觉得自己挺幸福,这两个女孩子往哪儿一站,看着就很有档次,左拥右抱应该也就这样了吧,咱这个规格也不低了啊,一位是掌管上千万资产的女强人,一位是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星,走到哪儿都不丢人!

    谭晶所说的新鲜玩意对于这个时代的人确实新鲜,但是对于洪涛来说,毫无吸引力。她开着车带着洪涛和韩雪一路向西,直接到了香格里拉饭店,在饭店二层的中餐厅里吃完了晚餐,就钻进了位于酒店地下室的一家卡拉ok厅。没错,那时候就叫这个名字,既不是歌厅也不是夜总会,更不是ktv,而是原汁原味的日本名字,卡拉ok!

    在洪涛的记忆中,他进去之前好像还没有这种娱乐场所,就算是大饭店里,也顶多是有个舞厅。但是一年多之后,居然已经有了卡拉ok厅了,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日新月异的年代。

    这个玩意只要出现,就会带来一个很古老却又很新的职业,它有很多名字,比如说陪酒、陪唱、陪侍,俗称三陪。发展到后来,干脆也不藏着掖着了,直接就叫小姐,搞得小姐这个词儿直接从日常用语中独立了出来。你如果称呼一个女人为小姐,人家保证不高兴,赶上脾气火爆的,马上就会回敬你一句:尼玛才是小姐!你姐才是小姐,你们全家女的都是小姐!

    不过这时候的卡拉ok里面,还没有这个职业,它还在一个酝酿的时期。这时候的卡拉ok装修很简单,就是一个大厅,然后在一个角落弄一个小舞台,舞台上有一个监视器架子,上面放着一台十四寸左右的监视器,架子两边还挂着两个麦克风,拖着长长的导线。

    这就是客人上台唱歌的地方,歌词就从这个监视器上看,唱高兴了也别拿这麦克风乱转,弄不好那根导线就得缠在脚上,来个马失前蹄。除了舞台上之外,大厅里还会挂着几台大一些的电视,它们的作用是代替投影屏幕,让大部分客人都能看到同步的画面和歌词。

    在这些大电视下面,就是一张一张的圆桌和转椅了,为了衬托气氛,桌子上都用一个带水的杯子里装上一个球型蜡烛,营业时,大厅很少开灯,在这些小蜡烛光的映衬下,昏昏暗暗、人影晃动,特意营造出一种人你想当然的气氛。

    这时候的这种场所,真的应该叫歌厅,因为来这里的目的就是唱歌,或者是花钱听别人唱。喝的东西也很简单,一般都是啤酒、饮料或者茶水,高档一点会有一两种洋酒。当年最流行的就是一种叫做人头马xo或者人头马vxop的干邑白兰地,至于什么轩尼诗、马爹利的品牌此时还没大规模进入中国。
    第(1/3)页